女子開寶馬去法院辦事 結果車被查封
  原來她丈夫是個“老賴”
  □通訊員 西法 本報記者 陳洋根
  王阿姨昨接到杭州西湖區法院的通知:欠她錢的“老賴”潘某被查封在法院的那輛車,價格鑒定結果出來了,有70多萬元,就等著走拍賣程序變現。這樣,王阿姨被欠好幾年的錢有拿回的希望。
  說起這輛被法院查封的寶馬車,背後還有一段曲折的故事。
  這寶馬車是“送”上門來的
  雖說寶馬是“送”上門來的,但法院執行局的陳法官和陶法官功不可沒。
  幾天前的一大早剛上班,西湖法院執行局的陳法官和陶法官都在辦公室,這時,辦公室電話響了起來。
  “你好,楊女士啊,我在辦公室的,你上來吧。”陳法官放下電話,陶法官就湊過去問:“是楊某打來的?她丈夫是不是叫潘某?”
  “是啊。”陳法官隨口答道。
  得到肯定的答覆,陶法官一下子興奮起來。這可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,王阿姨的案子執行有望了!
  潘某是杭州人,今年45歲,原先經營一家化工公司,主要生產銷售防水材料、塗料等,並承接防水、塗料工程。
  2010年開始,潘某以公司擴大生產規模為由,向王阿姨等人借款,王阿姨看中潘某承諾的“4%月利息”,借給他50萬元,約定還款期限為2011年4月。
  但過了還款期限,潘某一拖再拖,完全沒有要還錢的意思,王阿姨等人紛紛向法院起訴要潘某還款。
  雙方達成還款協議後,潘某還了部分錢又“玩失蹤”。
  案件執行陷僵局,讓陶法官一直記在心上,直到這次碰到楊某,發現案子似乎出現轉機。
  這次楊某來法院主動履行一個借款案,巧的是,同為被執行人的,還有她的丈夫,也就是原先玩消失的潘某。
  陳法官和陶法官決定先將其穩住,想辦法問出潘某的下落,再設法解決案件。
  聽到“車子”兩字,法官神經馬上繃緊
  交談中,楊某透露,她是潘某的第三任妻子,2011年結婚。她知潘某因其他借款而成了被執行人,但借款都發生在他們結婚之前,與她無關。因此,她才放心地到法院來,且是開車來的。
  聽到“車子”兩個字,陶法官神經馬上繃緊了,不動聲色地從楊某口中問出車子的信息:這輛寶馬車登記在楊某名下,是潘某買給她的。
  在潘某看來,車子登記在楊某名下,而他借款案件發生在婚前,是其個人債務,法院是不能執行楊某的車子的。且楊某主動履行完該案後,法院就沒理由再找楊某,潘某也就“安全”了。
  得知楊某將車停在法院門外道路上,兩位法官決定分頭行動。陳法官在辦公室將楊某穩住,陶法官去查看車子情況,並藉機通知法院保安,迅速帶來鐵鏈鎖將車輪鎖住。書記員拿來封條,將車門封上。
  之後,陶法官打電話找拖車公司,準備將車子拖進法院,但拖車公司一聽到是豪車,怕出意外,不接這筆生意。這下,讓楊某主動交出鑰匙,是陶法官唯一的方法了。
  經2個多小時的溝通,楊某承認,車子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買的,雖登記在她名下,也是夫妻共同財產。
  陶法官又給楊某吃“定心丸”,告訴她與潘某有債務糾紛可到法院起訴,法院會保護其合法債權的。
  最終,兩人同意將車交給法院,楊某還表示會敦促潘某積極解決案件。
  陶法官當即作出裁定當場送達,認定車子所有權,並將車子開進法院停車場。
  經評估,這輛寶馬車值70多萬元,就算潘某繼續當老賴,包括王阿姨借款在內的大部分案款有保障了。
  (原標題:女子開寶馬去法院辦事 結果車被查封原來她丈夫是個“老賴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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